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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河南一孕妇4月内跑社区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

发表于2013-10-16

孩子还没出生,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辖区的准妈妈张女士已经感觉“操碎了心”。她于今年3月怀上头胎,并按医院指导从6月份开始办理“婚育情况证明”和“准生证”。4个月下来,她往社区跑了近20趟,事情在争吵中一点一点推进,但至今,证明还是没有开出来。

遭遇

一个准生证4个月办不下来

今年6月3日,张女士办完“围产保健”建卡和孕检等手续。按照流程,她需要到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开具初婚证明,然后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男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,到计生办办理准生证。

但当她父亲6月中旬来到长兴路办事处宏达社区咨询时,工作人员获悉张女士居住小区后,告诉其父,不能给张女士开证明,因为她所居住的小区不属于宏达社区。张女士说,此后4个月里,全家都在为这一纸证明奔波。张女士称,“从小肚子跑到大肚子也没跑下来”。

发表于2013-10-16

李楯:往往公务员对上负责 不对下负责

(《央视财经评论》特约评论员)

其实不应该这么难,就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,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难。就是当初大家想,这事怎么能改,重重叠叠,你真动了什么问题也没有,现在就是我们有没有决心改,和我们的公务员在自己的心力上是不是真有为人民服务的心。

其实也不能说全是小周办护照这样的,但这绝不是特例,而且这里头我们要看到在制度上涉及到一些部门利益,你说那么多部门放权,牵扯到编制,牵扯到国家的行政经费、办公费用,牵扯到办公用房都会缩减,那么我们现在能不能协调起来,让政府服务的更好一些,政府更小一些。比如我们对公务员的评价,他的职务会不会因为公民提了意见就影响,往往他对上负责,不对下负责,而且他要尽量解脱自己的责任。比如各省追加一些条件和规定的时候,是不是公开的,是不是有公众参与的?这些规定是不是必要的?如果真正的立法决策都有公众参与,政府信息都是公开的,它就不会成为那么大的难题。

发表于2013-10-16

张鸿:根上的问题是一级有一级的另行规定

(《央视财经评论》评论员)

刚才网友感慨说,如果能简化到一个部门的话,那我要问他说你准备简化到哪个部门呢?你准备把哪个部门的权利给去掉呢?就说办护照,原来异地的是没法办护照的,你看我的户籍在安徽,我现在在北京就可以申请办护照。应该说手续上,我觉得在北京办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。

如果仅仅是执行层面的工作水平的话,那就是态度,我们假定给小周办证的这个人换了一个人,换我去了,我坐在那,那可能这个教训会让我对他态度好点,下一个人来了,我会主动地告诉你,但是如果这几项证还需要你弄的话,麻烦还在你身上。那么这些证需不需要?犯罪记录、什么公司营业执照等等,这个根上在哪呢?

发表于2013-10-16

张鸿:现在大多是依官来解决问题 而不是依法来解决问题

(《央视财经评论》评论员)

包括我们解决的时候,你看广州的方案当然是好的,但是你看到没有,它是依官来解决问题,不是依法来解决问题。说我们市长有个热线,你有问题你找市长,上级压下来它就能解决。包括河北这个问题,焦点访谈一报,然后官儿们着急了,说下去治,然后处分了,就是你得得罪官,这个问题才能解决,它没有一个我直接和你有一个依法能解决的途径。

政府要出手管理的话,每一项都是我有据可查的,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规则。我们经常说的,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即非法,如果我没有明确的法让你干这个事,那就是非法。现在看,我们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,前两天,中编办规定了,2002年取消了789项,2003年取消488项,2004年取消470项,2007年取消186项,2010年184项,2012年年314项,今年117项,10年一共取消2548项行政审批。解决问题的方式其实非常简单,我们不用摸底,哪一天开始,我授权的是多少项,就这些项可以,列个清单。

发表于2013-10-16

林琳:应严格问责 并建立长效机制

(《人民日报》经济新闻版编辑 《央视财经评论》特约评论员)

对于办证的痼疾,我认为目前应该重点从两方面入手:第一,是畅通投诉渠道,身边办证难的问题其实并不少,但能被媒体关注并得到解决的实在太少了。所以首先应该畅通投诉渠道。第二,就是严格问责,对于一些群众意见大的办证部门,对私自增设办证条件,还有推诿或者拒不办理的,应该严肃追求责任,平时还应该建立长效机制,严格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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